我们每个人一般都带有5~6种隐性致病基因,但由于各人之间所带的这1000多种隐性致病基因中的5~6种各不相同,而结婚双方又很少带有相同隐性遗传基因,所以隐性遗传病很是罕见,发病率在几万甚至十几万分之一。
但是根据遗传学,追溯到不远的世代近亲成员间有共同的祖先,如堂兄妹间共有祖父母,所以他们之间会具有较多共同基因,这其中包括共同的隐性有害基因,带有共同隐性有害基因的近亲个体结婚时,后代就容易因产生隐性有害基因的纯合体而患病。
显而易见,近亲交配会出现的一个明显后果是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增加。
二、近亲结婚的概念
近亲(或称亲缘关系)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血缘关系。如果他们之间通婚,称为近亲婚配。他们双方有太多相似的遗传因子,后代无法从他们那里产生变异,有害基因将之传递给子孙。
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,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。因此,近亲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。近亲婚配使子女中得到这样一对纯合或相同基因的概率增加,这一相关系数称为近婚系数
三、近亲结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
国家法律近亲结婚规定是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禁止结婚: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;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。
我国禁止结婚的血亲范围可以分为两大类:
(一)直系血亲。即父母和子女之间;祖父母、外祖父母和孙子女、外孙子女之意 曾祖父母、外曾祖父母和曾孙子女、外曾孙子女之间。我国《婚姻登记条例》第6条第四款规定,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,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结婚登记。
(二)三代以内旁系血亲。包括兄弟姐妹之间、堂兄弟姐妹之间、表兄弟姐妹之间,叔伯与侄女之间、姑妈与侄子之间、舅父与外甥女之间、姨妈与外甥之间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的规定,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。